制度建设CONSTRUCTION

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检查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05-05-3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检查的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中央的有关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情况。

3、制订和执行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招生工作制度的情况。

5、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和制度的情况。

6、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问题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7、召开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二、考核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1、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可结合当年的干部考核评议进行,也可单独组织专门的检查。每年由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时提出采取哪种方法、考核范围,经党委同意后实施。

2、结合干部考核评议进行的考核,由组织部组织实施,纪委监委、人事处协助。

3、专门检查由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组织部、审计处、财务处等有关单位协助。

4、全面考核,采取听取各单位党政领导汇报、召开座谈会、民意调查,查看规章制度、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等办法进行,按《考核评估指数》(附后)综合评估计分。

专门检查,根据确定的范围和重点,参照《考核评估指数》,综合评估计分。

5、每次考核检查,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范围,组成考核检查小组开展工作。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被考核和检查的单位要积极配 合,如实反映情况。考核检查结束后写出专题报告,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党委。报告内容包括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的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等。

三、考核检查结果的运用

1、考核检查的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业务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检查中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得好的,给予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处级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估数(试行)

考核内容

分值

评估方法说明

得分

一、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1、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和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3

查阅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和总结等,达到要求的记满分,未达到要求的减分或不计分。在完成党委交办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酌情加分。加分最高为10分。

2、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状况,落实有关工作安排。

3

3、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

5

4、按时完成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中央的有关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1、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方针、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教育纳入思想政治教育的计划。

4

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形式上有创新,效果突出的酌情加分。加分最高为5分。

2、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开展党风党纪教育。

6

三、制定和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2、领导班子成员明确自己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5

3、责任制得到贯彻落实。

10

四、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执行有关的规章制度

1、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5

能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的分别得4、8、4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制度并认真执行的得满分;制定了其他制度并认真执行的酌情加分。加分最高为5分。第二条,如有设立小金库等违纪问题的为0分。

2、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和管理制度。

10

3、制定和执行招生工作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

5

五、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

1、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15

2、按照党委要求,开好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听取意见,认真学习文件,写发言提纲;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总结报告,制订整改措施。

10

六、本单位发生违纪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1、本单位发生违纪问题及时向校党委、行政和纪委监察处报告。

5

发现本单位违纪问题报告及时,处置得当,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在查处违犯问题中按照党委、校行政和纪委监察处要求积极配合,工作突出的,酌情加分。加分最高为10分。

2、按照校党委、行政和纪委监察处要求,积极配合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处。

5

说     明

综合评估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Copyright @ BFSU. 北京外国语大学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19号    邮编:100089  Supported by BFSU I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