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外党发〔2011〕2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年度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关于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检查办法》,学校党委决定对各院系、机关各部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检查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 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2.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有关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规,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情况;
3. 制定和执行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的情况;
4.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与管理制度、招生工作制度等的情况;
5. 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和制度,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情况;
6. 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报告和处理的情况;
7. 召开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8. 本年度新建、修订规章制度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
检查工作分自查和检查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评阶段(11月18日至28日)
各单位(部门)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突出重点,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认真填写自查表中所列“检查考核主要内容”对应的“支撑材料目录”,并准备有关书面材料。11月28日前将自查表(见附件1、附件2)报纪委、监察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有关书面支持材料留存本单位备查。
(二) 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5日)
检查安排:检查工作由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组成10个检查组,对各院系、机关各部处进行全面检查(具体检查方案已给各单位发书面材料)。
时间安排:12月1日—15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联络员协调安排。
检查方式:
(1) 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检查考核内容要求,汇报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 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进一步强调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十不准”规定,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 结合检查要求,根据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自查表,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相关文件、会议纪要、配套制度等)并评分。
(4) 各检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检查或适当合并检查单位,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联系人:杨 光 电话:88816259
E-mail:bwjjw@bfsu.edu.cn
附件1.北京外国语大学教学、教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表;
附件2.北京外国语大学机关、后勤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自查表;
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