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18]17号
关于开展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部署要求,按照学校党委工作安排,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现将有关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贯彻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情况。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
(三)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情况。
(四)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制定和执行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的情况;制定和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务院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情况。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廉洁从政情况;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存在有关问题进行提醒教育,及对发生问题的报告和处理等有关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分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单位要逐条对照检查内容,对相关工作的开展及完成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形成书面报告,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联系电话:88816259
电子邮箱:bwjjw@bfsu.edu.cn
(二) 抽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31日)
抽查工作将与巡察相结合,严格按照《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为依托,采取联动巡察的方式,对1-2个院系进行检查,该项工作由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联动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检查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被抽查单位)。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强化政治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逐一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实事求是地查摆存在的问题,并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自查报告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未如实报告问题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向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专题汇报,将检查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抽查工作将严格按照联动巡察的有关要求,形成巡察报告提出反馈意见,被抽查单位要按照反馈意见及巡察组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