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OTICES

关于开展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08-05-1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2008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学校党委决定今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开展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这次宣传 教育月的主题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现将学校《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计划》印发给各单位。各总支、直属支部可结合工作实际,开 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08年5月8 日

北京外国语大学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计划

按照《2008年北京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要求,5月中旬至6月中旬,学校计划开展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的党风廉 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 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具体计划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加强对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1、组织处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题,重点从两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培训:一是组织干部认真研 读党的十七大文件,以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作为基本教材,全面准确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二是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的重大战略目标,联系教育工作实际,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教育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新任务新要求。通过学习培训,使党员领导干部深刻 领会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经验、基本纲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召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责任单位:党校办、纪委监察处、宣传部)。

重点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要求;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纪委二次全会、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确保上级决策在学校落到实处。

(1)党委书记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主题,为全校科级以上干部讲一次专题党课(责任单位:党校办、宣传部)。

(2)纪委书记部署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承诺书(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3、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分工(责任单位:党校办、纪委监察处)。

二、组织开展专项活动

1、围绕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

(1)认真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宣传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依法、依制度办事的意识,提高规章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2)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督体系》,开展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工作人员党纪法规教育(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3)采取多种形式在大学生中推进廉政文化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编发相关学习材料等形式,组织开展对专家、教授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师德师风、职业道德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处、团委、宣传部)。

(4)学校党委中心理论组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与反思》,并进行讨论或研讨(责任单位:宣传部、纪委监察处);各党总支分别组织党员及干部观看(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5)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责任单位:纪委监察处)。

2、召开民主生活会(责任单位:组织部)。

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剖析刘志华、周良洛、郭生贵等案件以及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纪违法案件,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党员干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领导,注重实效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纪委监察处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负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报告、党课讲稿等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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