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专项治理,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甘肃省纪委监委深挖细查105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近期,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这个“小切口”,深挖严查背后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释放毫不放松抓作风建设的恒心和韧劲。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法律要求,也是常识。作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理应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然而,在持续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之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仍时有发生。
·有的麻痹大意,不当回事,认为自己“清醒得很、车技好,出不了事”;
·有的侥幸心理作祟,“没几步路、不会碰到交警查车”;
·有的特权思想抬头,“交警队的领导我熟得很,一个电话就能放我一马”;
·还有的几种心态兼而有之,把纪法红线抛诸脑后,驾车上路,直到被交警拦下,被法律惩罚,被组织查处,才追悔莫及。
十年来的严抓严管严治,“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明面上的违规公款吃喝得到明显遏制,但转入“地下”的违规吃喝问题、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并未绝迹。
在小区、写字楼内搞“一桌餐”的有之,在单位、企业食堂“关起门吃喝”的有之,躲入家中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的也有之。这些情况充分证明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纠治“四风”容不得半点松懈、不能有丝毫让步。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吃喝不是件简单事。作风问题与腐败问题互为表里,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一些人对纪法缺少敬畏之心,把吃点喝点当小事。多数情况下,“醉翁之意不在酒”,喝的是酒、入的是“局”。有的通过酒局搭台,相互拉拢结交,营造“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更有甚者,在勾肩搭背、觥筹交错中互通款曲、勾兑关系、交换利益。这样的酒局成为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大染缸,必须坚决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