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近日我校党委对1997年制订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具体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我们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近年来经济活动、合作办学等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同时参阅有关高校已有的制度文稿,起草了关于”三重一 大”制度的修改稿,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在讨论修改的基础上,我校又召开了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总支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两委扩大会议, 再次逐条逐句地对修改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为了使大家有充分的时间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我们又给出一周时间,广泛听取大家的意见。
2003年9月18日我校召开党委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具体规定,现已正式试行。
中共北京外国语大学委员会
200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