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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驻京部属高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座谈会

作者: 时间:2005-10-19

10月18日,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和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在华北电力大学(北京)联合召开了驻京24所部属高校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 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工作座谈会。出席座谈会的领导有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局长刘金平、副组长李胜利、党风 室主任李耀建、处长杨火林、北京市教育纪工委副书记符悦群,驻京24所部属高校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副处长和其他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北京市 教育纪工委纪检干部近40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党风室主任李耀建主持。

在座谈会上,刘金平局长强调,各高校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出台以后,如何落实是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不是制定完就没事了。他还对各高校制定具体 办法的过程提出了以下五点要求:一是要正确把握文件定位;二是要紧密联系学校实际;三是要有可操作性;四是要突出重点;五是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相结合。

作为全国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联系点之一,我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文泽代表我校向出席座谈会的各位领导和参加会议的各兄弟院校同行,汇报和介绍了我校在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办法和分解任务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曹书记在发言中说,我校始终明确学校党委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和行政把贯彻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总 体规划。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和统一研究部署,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发挥具体任务的牵头作用。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选择若干 突破口狠下功夫,争取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纪委则始终将自己定位为当好参谋和助手,协助党委通盘谋划,设计具体实施办法,协助抓好任务分解、聚集合力、监 督检查、督促落实。曹书记强调,我校在制定具体办法过程中,注重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从重点指导到点面结合,最后到整体推进,几上几下,数易其稿,目的就是 使具体办法能制定得更具可行性。

曹书记还说,我校将根据会上各位领导提出的要求和意见,以及各兄弟院校的经验,对我校已经完成的初稿进行进一步补充、修改和完善。

在座谈会上,清华大学和中国农业大学作为联系点也进行了汇报,其他兄弟院校交流了各自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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