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以同济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姜富明同志为组长,以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综合室主任杨火林同志、同济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员张荣国同志为组员的专项检查组莅临我校,就学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检查工作分为专项检查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及座谈交流四个环节。

上午8:30,学校在办公楼配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了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专项检查汇报会,出席会议的有教育部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全体校领导、处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及离退休人员代表,会议由陈雨露校长主持。
检查组组长姜富明同志首先代表教育部做了动员讲话,并对专项检查做了部署安排。姜富明组长指出,《规定》和《准则》这两项法规,体现了新时期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和新部署,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均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两项法规的实施对促进各级领导班子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治理能力,对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姜富明表示,开展专项检查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纪委六次会议的精神的要求,其着力点在于推动《规定》和《准则》的学习宣传,推动高等学校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促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党委书记杨学义在专项检查汇报会上,汇报了学校围绕“一个核心”、抓好“两项教育”,健全“三个机制”,贯彻落实《规定》和《准则》的情况。“一个核心”是指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构建完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两项教育”是指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形成了具有针对性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三个机制”是指即建立健全制度保障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通过不断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加大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
根据检查组工作计划,专项检查汇报会上,与会人员对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后,检查组成员认真查阅了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的相关材料。

下午2:30至4:00,检查组召开座谈会,与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院系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和教师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大家对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规定》、自觉遵守《准则》和“十不准”的自觉性,促进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整体工作。